为做好2024年度淮南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流程优化、程序规范。
(四)坚持专业导向、分类分层。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教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水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应与淮南师范学院当年人才引进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引进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六)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思政课教师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月1年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74月1)注册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也可以通过二级学院联系人邮箱提交报名材料(详见附件)。提交简历时,请一并详细提供科研成果清单、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
(二)审查
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对应的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三)考核
经学校同意后,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的考核方式,可简化程序,采取面试、试讲(说课)、学术水平评审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还须通过心理测试。必要时,单位需以外调考察的形式,调研审核考察对象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统一提供《淮南师范学院20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6863593;郭老师(0554、15105542916)6863085:rske@***
特此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